消滅白蟻以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、綜合治理
星期四, 五月 14th, 2009
在城市白蟻防治工作中,以往多偏重於白蟻的滅治,其實一旦白蟻造成了危害,縱然施用更多的化學藥劑,也無法挽回已造成的經濟損失。從長計議,隨著城市中各類新建房屋日益增多,對白蟻若不預防控制,依靠單純的滅治手段,頭痛治頭,腳痛治腳,治標而不治本的防治方法,達不到有效控制城市房屋白蟻危害的目的。

為防患於未然,採取”以防為主、防治結合、綜合治理”的白蟻防治工作方針,是一項造福社會和子孫後代的功德之事。從預防白蟻工程所收取的費用與實際建房投資相比較,或者與蟻害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相比較,則更加微弱了。所以專家們一致認為,對新建房屋採取預防白蟻控制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事,對於延長房屋的使用年限,降低房屋的維修費用,確保國家財產和住戶使用安全,節約資財都具有重要意義。為此國家建設部於1999年10月15日正式發佈了第72號令《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》,旨在加強和規範城市白蟻防治工作,強化對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,控制白蟻危害,徹底消除隱形公害的隱患,保證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。

在科學發達的今天,人類是有辦法控制和逐步降低減少白蟻的危害,預防白蟻的工程技術正向傳統的觀念挑戰,運用科學治理的先進技術措施,防患於未然,從而推動我國的白蟻防治事業上一個新的台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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